这份白皮书有看点!三地法院聚焦涉未成年子女离婚纠纷
2022年10月31日上午,上海青浦法院、浙江嘉善法院、苏州吴江法院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共同举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法院2019年-2021年涉未成年子女离婚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发布暨审判实务研讨会。上海青浦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章晓琴,苏州吴江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建中,浙江嘉善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郑斌,三地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三地妇联相关部门负责人,三地社会工作事务所相关负责人及三地法院部分法官参会。会议由上海青浦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蔡红兰主持。
三地法院联合发布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法院2019-2021年涉未成年子女离婚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对近三年三地法院审理涉未成年子女离婚案件的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青浦法院共审结涉未成年子女离婚纠纷810件,涉未成年人946人;吴江法院共审结涉未成年子女离婚纠纷1418件,涉未成年人1647人;嘉善法院共审结涉未成年子女离婚纠纷585件,涉未成年人682人。
白皮书关注的涉未成年子女离婚案件具体裁判情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未成年子女利益在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中的参与度。
独生子女家庭直接抚养方的审酌因素:不满两周岁的未成年人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考量因素包括生活稳定性、抚养能力、子女意愿、祖辈协助、负面因素、其他因素等。
多孩家庭抚养权归属的确定:除考虑上述因素外,还应当考虑到同胞兄弟姐妹间的情感需求。
轮流抚养方式的实施:考量的因素包括分居期间已经采用轮流抚养模式并已稳定持续执行一段时间、离异双方的诚信度、双方住所的距离、子女生活与入学的便利性等。
探望权的处理:判决离婚的案件中探望权依照 “不告不理”原则处理。调解中约定探望时间及方式自行协商,有利于根据实际需要灵活调整。
在审理涉未成年子女离婚案件时发现,这类案件主要存在以下难点:未成年子女利益保护与离婚自由的平衡、多孩家庭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判断、司法冲突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影响、未成年人意愿识别、直接抚养人的不当抚养、探望权的实现等。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三地法院积极响应家事审判工作改革要求,树立人性化审判理念,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机制,采取诸多司法保护举措。
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充分依靠专业法官会议平台,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加强释明权的运用,引导当事人形成合理诉求。加大法官职权调查的力度,充分了解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坚持调解工作贯穿始终,增强家事审判团队司法能力,依法提升办案水平。
关口前移,充分发挥街道、妇联、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在化解家事纠纷中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引入、联合第三方协作力量参与事实调查、联合调解、纠纷化解等工作,有力有效化解矛盾。
询问未成年人意愿时,采用灵活方式,选择合适地点,展示正面积极态度,鼓励未成年人勇敢真实表达想法。强调对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积极运用电话、视频聊天等“云探望”方式实现情感交流,重视同胞手足间的相处。
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和载体,通过典型案例与法治故事、公众开放日、模拟法庭、“讲师团进校园”等活动,宣传普及科学、先进家庭教育理念。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倡导家庭美德。
发布会上,三地法院分别通报了三件涉未成年子女离婚纠纷典型案例,涉及特殊疾病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抚养适应期”的首次适用、家庭教育指导照亮孩子未来,充分展现了三地法院立足审判实践、强化司法职能、更新审判理念、创新工作方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青浦分会场
▲吴江分会场
▲嘉善分会场
参会人员还就涉少及家事案件司法审判实务中的疑难问题开展研讨,促进示范区法院统一审理思路,做好类案同判,提升审判质效。
三地法院将以本次审判白皮书发布为契机,促进涉未成年人案件裁判尺度统一,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强大合力,形成多方参与、同向发力的格局,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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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 张舒茜
摄影 | 许 超
编辑 | 崔缤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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